2021/8/31

此次共有3件提案討論:

案由1:外食訂購實施要點(學務處訓育組)

案由2:修正「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實施要點」(總務處文書組)

案由3:修正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「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暨學生申訴處理」實施要點(輔導室)

結果:3件案由全數通過!


案由1:

外食一案,其實早在3年前學權組就已經提出,並努力推行了!經過一連串的修正,我們在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展開四次外食訂購試行(4/13、4/21、4/28、5/6) ,評估試行狀況及學生需求後,研擬出這個實施辦法,並於此次校務會議正式通過!

我們擬定了一套十分完善的外食訂購流程,甚至為此開設一個網頁(點擊看網站),方便同學們找到訂購外食需填寫的表單,還有訂購外食需要注意的相關規範。

以下簡單介紹外食訂購事項:

一、取餐地點:校園正門口指定區域。

二、取餐時間與日期

1. 時間:中午 12:00〜12:30。

2. 日期:每週二(若遇不可抗力因素,學校得視情形更動時間)。

三、訂購流程:

1. 訂購班級要在外食開放日前兩日(不含假日)「上午第二節下課前」提交外食訂購網路表單,並於表單截止當日「中午 12:00-12:30」至學務處審核並領取領據(審核未通過或未領取領據皆無法訂購)。

2. 將領據經由合作股長、導師簽名後,於取餐時交由班聯會值勤幹部核對。

3. 若餐飲業者未於規定時間內送達,學生須向教官室或中午值勤教官提出 12:10 前送出的訂單證明,報備後再前往校門口取餐。

四、學生訂購注意事項:

1. 想訂外食的學生須繳交家長同意書給各班合作股長,合作股長收齊後,要在學期開始一個月內將同意書交至學務處班聯會櫃。

2. 學生須在外食訂購表單記錄訂購廠商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。(非登不可)

3. 校園內僅有大門口為外食取餐窗口,廠商不可於其他區域送餐。(例如圍牆)

4. 每班於外食開放當日限訂購乙次(限一家廠商)。

5. 訂購餐點以正餐為主,禁止單獨訂購飲料

五、相關懲罰規定:

違反以下規定者,得取消該班級當學期外食訂購資格:

1. 於圍牆領取外送食品。

2. 未持有家長同意書委託同學代訂者(委託人與受委託人一併處罰)。

3. 經查核後,外食訂購表單填寫內容與實際訂購情形不符者。

六、校方聲明:

學生仍可於本校合作社訂購餐點。若學生於訂購過程中產生一切金錢糾紛、餐食出現衛生問題,學生需自行負責。另外,校方鼓勵學生多自備餐具,不向店家索取免洗餐具。更詳細的說明將會放在班聯會的外食網站上!


案由2:

依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(以下簡稱本法)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修正《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》。

重大變動有二:

1. 學生代表人數由2人增加到15人。

2. 提案方式第三款原為「由本會議成員五人以上連署所提之案件→修訂為十五人(=8%學代人數)。並刪除第五款「屬校務重大事項,經本會議成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者。」之提案方式。


案由3:

修正要點有三:

1. 新增「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,應增聘特殊教育學者專家、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委員,不受委員人數上限之限制。」

2. 申訴情事不再僅限於學校處分,學生認為不當或違法之「管教措施」也納入可申訴之範疇。

3. 申訴人於處分或管教措施結束後,如有不服,應自知悉或管教措施結束的隔日起二十日內,以書面向「申評會」提起申訴。不再是向輔導室提申訴囉!(但它是一個組織,沒有常態的辦公室,因此還是可以找輔導室幫忙)

© 2021 武陵高中班聯會 36th 版權所有
Webnode 提供技術支援
免費建立您的網站! 此網站是在 Webnode 上建立的。今天開始免費建立您的個人網站 立即開始